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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遇机动车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发表时间:2009-10-24 浏览次数:1534

【法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律师评析】


    “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经过的合理路线,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机动车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范围确定。


    职工因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事故伤害,应由有关部门按照铁路、航空器、航海等特别法律规定处理,不属工伤认定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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