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工伤职工申报工伤材料不齐备或管辖机构错误后的处理方式
发表时间:2010-4-11 浏览次数:1702

    【材料缺失】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依法补正的全部材料。


    【管辖错误】工伤认定申请不属于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处理方式】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或者补正材料完整后,能够初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并受到事故伤害,且其申请也未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受申请或补正材料完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