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正文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自然信息。主体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联系方式。主体是用人单位的,应当写明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仲裁或诉讼请求。请求事项是整个申请书中最重要的部分。即使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觉得自己的请求再有道理,依据再充分,如果没有写好仲裁请求的话,同样也无法得到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支持。因为我们国家的诉讼制度是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来裁判,对于申请人未提及的请求不予处理。所以申请人在书写仲裁请求时应当注意做到准确、完整。
三、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写明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的数额、劳动报酬的构成等基本事实。之后可以简要叙述劳动争议纠纷发生的经过和希望得到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支持的法律依据。
四、落款部分写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全名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即可。(刘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