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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
发表时间:2009-9-13 浏览次数:264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风险基本内容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条件的显著变化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深远影响;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底是不是铁饭碗?是不是终身制?会不会导致隐性成本的增加?


    (3)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风险?员工工作10年以上,又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获得支持?


    (4)用人单位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需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绝?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还有权终止 合同?用人单位到底有几次选择权?


    (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存在的一个陷阱及应对方法;


    (7)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原因续延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是否也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连续工作连续与连续两次固定期限中的“连续”如何理解?中途断开一段时间是否可以不再“连续”?


    (10)用人单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思路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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