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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应如何正确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发表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626

    为便于讨论今天的题目,我们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工伤的申报、鉴定和理赔流程。就以单位申报为例,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有管辖权的劳动工伤部门申报本次工伤事故。劳动工伤部门受理工伤申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决定是否将本次事故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劳动工伤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出具后,在符合鉴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为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其所受伤害的等级、停工留薪期期限以及护理期限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对申请鉴定的项目进行鉴定后,应出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依据该鉴定结论,可以依法兑现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就可以发现,实践中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机构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晚于工伤认定结论的。也就是说,一个工伤职工究竟可以享有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是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很久才能确定的,而这个时间内有关工伤职工工资支付的问题就是这里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因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停工留薪期期限尚未确定,所以: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对于员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没有异议的,除依法为该员工申报工伤外,在医疗机构以诊断证明、病假单等形式确定的休假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该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超出医疗机构休假期限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暂时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先行支付,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期限大于医疗机构确定的休假期限的,超出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予以补足。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对员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有争议的,应当向劳动者释明由员工自行申报工伤。在员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请假单、诊断证明等手续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该期限内先行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机构确定的休假期限结束后工伤认定结论尚未出具的,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员工回岗工作(此时即使员工拒绝返岗,我们也不建议用人单位对员工以违纪或旷工采取解除劳动关系的措施,以避免停工留薪期涵盖决定出具的时间从而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员工拒绝返岗的,建议先按事假定性和处理。工伤认定结论出具后否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可考虑再以员工存在违纪或旷工行为给予处理。工伤认定结论出具后认定是工伤的,因此时停工留薪期期限尚未确定,但工伤职工又无法进一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请假手续,故仍然建议与工伤职工协商先行按事假定性和处理。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期限确定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前期先行按照病假工资支付的部分以及后期按照事假定性和处理的部分均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予以补足。


    之所以需要作上述如此复杂的陈述,是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停工留薪期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一种,客观上也存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而被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因此,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依法支付在法律上是完全有必要的。(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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