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该读者提交辞职报告未满30天,如果其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有权要求该读者赔偿。另外,无论什么情况,企业均不能扣押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