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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年
发表时间:2009-4-5 浏览次数:238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从原有的60天增加到1年,即该法生效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一年。而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但是律师在这里提醒所有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要在终止合同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否则,超出一年的时效,劳动仲裁部门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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