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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的时间限制
发表时间:2009-6-27 浏览次数:1344

在标准工时条件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况视为加班: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加班时间计算时应以多少小时为基础的问题上,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中明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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