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
发表时间:2011-12-25 浏览次数:1814 |
规定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以下两部:原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两部法规无论是从位阶上还是从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和标准上都存在很大的区别。例如:原劳动部的文件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最高给付月数为12个月,而《劳动合同法》仅仅是针对高收入劳动者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给付月数的上限。又例如,原劳动部的文件规定,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者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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