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 争议时效 | 争议管辖 | 诉讼文书 | 仲裁诉讼程序 | 诉讼须知 | 裁诉链接 | 争议调解 | 撤裁申诉 | 典型案例 | 政策法规 |
法律上如何确定劳动者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和范畴
发表时间:2012-4-3 浏览次数:2584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薪标准为小时计薪(而非)全日制用工中月薪制或年薪制的计薪方式。


    二、劳动者可以同时为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服务。


    三、一般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


    四、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以上是法律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几个核心要素。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就是非全日制用工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非全日制用工对于用人单位说,管理和约束上没有全日制用工来的严格。当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较全日制用工大大降低。所以用人单位在决定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时,一定要根据岗位性质和管理制度综合确定。(刘毅律师)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疑问、需要委托律师诉讼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可拨打:13851826011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