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 |
发表时间:2012-12-8 浏览次数:2173 |
非全日制用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种较为灵活的用工形式,更为吸引用人单位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成本较全日制用工来说会小很多,用工风险同样也减轻了很多,表现在:(1)用人单位无需与非全日制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非全日制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书面通知,也无需法定理由;(3)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虽然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成本更低、风险更小,但需要注意的是,风险小并不代表没有风险,我们仍然建议用人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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