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逾期缴纳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 |
发表时间:2009-11-18 浏览次数:2366 |
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履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滞纳金是对企业滞纳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体现了社会保险基金强制征收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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