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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表时间:2009-12-5 浏览次数:1937

    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能决定其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工会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的具体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帮助指导员工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鉴于劳动者文化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差异,企业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和正确履行劳动合同。工会可以组织员工学习劳动合同法律知识、教育员工懂得签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如何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享有什么权利,履行哪些义务,怎样正确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促进企业与员工依法签定和履行劳动合同。


    二、对企业履行劳动合同进行监督。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纠正。企业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工会有权对企业裁员决定和方案提出意见,认为裁员不当的,有权要求企业纠正。


    三、参与企业劳动规章的制定与重大事项的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确定。这表明工会不仅可以代表职工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研究,而且有与企业平等协商确定的权利。


    四、遏制企业违法行为。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单位提出,并通过协商予以完善。


    五、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六、支持和帮助员工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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