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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简析
发表时间:2013-10-6 浏览次数:915

    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这是一般规定。对于男职工和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现实中一直存在争论。包括国家以及江苏省在立法中之前都是以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临界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此观点是将法定退休年龄的到达认定为职工丧失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为理据,即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实践中其他各省在此问题上观点也并不统一,另外一种观点是将职工开始领取养老待遇作为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临界点的。其实这两种观点也有统一之处,一般来说,绝大部分职工都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同时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的,所以从概率上来说,上述两种观点并无冲突。但我们也要考虑到事物的特殊性,对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尚无法享受养老待遇的职工来说,其与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如何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适用劳动法律还是民事法律?经过较长时间的讨论及司法实践,目前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此问题上已基本达成统一,即不以法定退休年龄的到达与否作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临界点,既然现实中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职工允许其继续缴费直至其符合可以领取享受养老待遇的条件之日,那法律上就视为该职工仍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主体资格,所以自此养老待遇的享受与否将作为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时间点。(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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