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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4-12 浏览次数:1904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宁劳社监[2005]4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南京高新技术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处,市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48号)及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劳社监[2005]2号)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执法检查与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简称创建办),由吴德广副局长任创建办主任,局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工资处、仲裁处、监察处(监察支队)、就业处(就管中心)、征缴处(征管中心)、医保处(医保中心)、培训处、培训中心、鉴定中心、信息中心、电话咨询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市局创建办负责整个执法检查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下同)及其负责人负责本处室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序时进度的完成、执法维权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及相关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服务机构创建目标的完成。

    市局创建办原则上每两周集中研究一次工作,主要内容是:(一)听取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汇报本处室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和执法维权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二)听取就业处、征缴处、培训处、医保处分别汇报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职业介绍诚信机构、社会保险申报缴纳诚信单位、职业技能培训诚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诚信机构和定点医疗诚信机构的创建、评定工作开展情况;(三)听取联络员工作汇报;(四)研究、部署执法维权和创建工作。

    市局创建办的日常事务由监察支队处理。根据需要另从相关处室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选派联络员,加强与区县和相关处室的工作联系

    市劳动保障局从相关处室抽调部分同志担任联络员,加强与各区县(含开发区,下同)和相关处室的工作联系。

    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将市局的工作部署和意见及时传达到区县,把区县开展执法检查和创建活动的情况反馈到市局创建办;(二)督促区县按序时进度完成市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目标任务;(三)督促区县和所联系的市局处室完成所承担的诚信单位创建与评定目标;(四)督促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所联系处室通过执法检查和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执法维权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基础台帐建设和基础资料信息化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五)及时了解、反映区县和所联系处室在开展执法检查和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六)此项工作结束时,对所联系的区县和市局处室的工作开展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联络员原则上全脱产,每周都要深入所负责的联系点开展工作,每周五下午集中向创建办汇报上述各个方面的情况。

    三、确定今年创建目标,保证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今年拟在全市评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240家以上,其中: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浦口、栖霞、雨花台、江宁、六合区各创建诚信单位不少于15家,高淳、溧水县各创建诚信单位不少于10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创建诚信单位不少于8家,其余由市局组织完成;评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100家,由市局征缴中心负责完成;评出职业介绍诚信机构30家,由市局就管中心负责完成;评出职业技能培训诚信机构40家、职业技能鉴定诚信机构20家,由市局培训处牵头、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负责完成;评出定点医疗诚信机构60家,由市局医保中心负责完成。

    四、统一诚信评定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已制定《南京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服务机构评定试行办法》,统一诚信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统一诚信单位评定申报、审批表。各区县、市局各有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按《评定办法》和申报、审批表格及时发送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五、统一执法检查与统计表格

    市局创建办制定《南京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自查表》,印发给各区县。同时印发《南京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两个开发区统计,每周五上报市局创建办。

    附件:《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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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名单

史娟(征缴中心):负责联系鼓楼区、建邺区工作

熊立勤(征缴中心):负责联系玄武区、白下区工作

徐明泉(监察支队):负责联系六合区、浦口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

袁卫东(失保中心):负责联系下关区、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郑宁兆(医保中心):负责联系雨花台区、江宁区和医保中心创建定点医疗诚信机构工作

吴尚云(征缴中心):负责联系秦淮区、溧水县、高淳县和征缴中心创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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