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期限、报酬和保障) |
发表时间:2009-5-1 浏览次数:884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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