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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发表时间:2009-5-3 浏览次数:1304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协商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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