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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能不能小于一年
发表时间:2012-8-26 浏览次数:1743

    通常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以一年为底限。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很少有劳动合同期限低于一年的情形出现。虽然出现的频率很低,但我们还是要了解一下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从对此条款的解析中可以看出,国家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权利范畴,可以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合意确定。只是在对劳动者设置试用期时,法律上给予了限制。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约定试用期。之所以出台此规定,主要是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如果在超短期劳动合同中仍然允许用人单位设置试用期,一方面无法体现出试用期的实质价值,另一方面也会使得劳动者的劳动待遇无法得到保障。(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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