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劳动者出现生病或非工伤需治疗时的处理方式 |
发表时间:2013-4-21 浏览次数:1271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因自身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原因导致处于医疗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因上述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为其提供培训以适合原岗位工作。劳动者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条件下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上述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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