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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与劳动者约定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发表时间:2014-2-8 浏览次数:1371

    首先,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里的加班工资包括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则可以同时约定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津贴、奖金和补贴)不计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但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同样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再次,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但同样的约定内容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法律上的要求有所不同。


    最后,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以往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加班工资、非按月领取的奖金和绩效工资等。(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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