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机构公开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旁听人员需经过仲裁庭仲裁员的许可方可进入仲裁庭旁听案件审理。但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一)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人;
(三)醉酒的人;
(四)其他不宜参加旁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