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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要求包括哪些?
发表时间:2009-11-6 浏览次数:2247

    1、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为劳动者安排工作,另行安排工作肯定涉及劳动合同变更。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但是何为“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比较严密的举证责任。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本条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何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重大情况的变化是否足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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