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
发表时间:2010-1-30 浏览次数:2789 |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订的,自次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该条法律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逾期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作出的有利于劳动者的惩罚性规定。但是对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因大意遗失而无法举证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能否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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