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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伪造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发表时间:2012-1-7 浏览次数:1654

    以下内容为本网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伪造劳动者的签字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当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合同内容都不知情。


    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后擅自修改或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相当于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对于用人单位单方修改或变更的条款对劳动者是没有约束力的。


    我们认为,对于第一种情形,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理由是该劳动合同的签订不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对劳动者也没有约束力,该劳动合同应属自始无效。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平等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如果劳动合同的产生不具备该成立和生效要件的,即使客观形式上存在着“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也不属于法律上认可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对于第二种情形,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应不予支持。理由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生效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意,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和生效的。只是在后来的履行中出现了单方违法变更或修改的情形,这种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仅仅是被修改或变更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但不能借此否定劳动合同成立的合法性。(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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