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欠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发表时间:2012-4-29 浏览次数:3476 |
建筑施工领域内存在着大量的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再将工程交由所聘民工进行施工的情况。因为包工头属于自然人范畴,其承揽工程无需审批,也没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所以一旦发生风险,包工头下落不明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包工头出现异常,其所聘民工的合法权益就会很难得到保障。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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