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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警惕劳动者作出放弃社保的承诺无效
发表时间:2009-8-8 浏览次数:2144

    劳动者作出书面声明放弃社会保险的,无论其出于善意或恶意,但根据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的书面声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给了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就应当返还用人单位发放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不少用人单位为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让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表示自愿放弃办理社保。殊不知,这种做法属无效行为,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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