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违法,未对劳动者进行合法有效的公示、告知或者规章制度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可能会导致的法律风险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时,规章制度不被作为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的依据,用人单位败诉风险极大。
2、劳动者有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规章制度的内容也不能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相抵触,否则劳动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优先适用合同的约定。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