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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的程序性义务
发表时间:2012-7-19 浏览次数:1649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条件。这里的条件主要包括两类:(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用人单位行使特定情形下的单方变更权。


    二、用人单位应当作出书面变更决定并送达劳动者。


    三、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时间去处理变更工作岗位前的工作交接或其他需要其办结的事宜。因此,书面变更决定的下达时间应当与实际到岗时间之间有一定的间隔。


    四、在书面变更决定中用人单位应当说明变更的理由、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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