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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后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办理
发表时间:2010-7-19 浏览次数:477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的移转问题一直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险的续接。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救济途径上,如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的期限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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