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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劳动合同法定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发表时间:2011-8-1 浏览次数:1212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劳动合同中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余两种劳动合同都有期限届满之日,只是一个是期限届满,另一个是任务完成。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后,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也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次日起,双方之间就没有劳动关系,没有隶属关系,也不再享有劳动权利,也无需再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不难理解,但我们也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虽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然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没有表示异议的,则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终止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于这种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的继续服务行为表示异议的,应当视为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和待遇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处于一种持续状态。但这种继续履行的合意行为是没有具体服务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在继续履行过程中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双方在持续履行的过程中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则双方的劳动关系就从一种期限不确定的不稳定状态转变为期限约定明确的劳动关系了。(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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