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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谁有权调整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发表时间:2012-7-22 浏览次数:1433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系劳动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系劳务关系。按照劳动法律的规定,有权调整或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权利来源于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但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劳动与管理相分离,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并不向其提供劳动服务,也不直接接受其管理和约束,自然也不涉及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实际用工单位虽然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是其却在法律上承担了许多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义务,包括劳动报酬的发放,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这也是因为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导致的。那么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仅仅是依照约定将劳动者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其承担的劳动义务通常仅包括:依约将劳动者派遣至指定单位工作;对实际用工单位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返回的劳动者继续履行派遣义务等,有关涉及到实际工作方面的事宜就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权了。所以,当劳动者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后,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实际用工单位可以在派遣期限内调整或变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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