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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劳动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09-6-29 浏览次数:3451

【风险影响】


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劳动者属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2)劳动者的医疗期已经结束;


(3)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4)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


【应对策略】


    1、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充分掌握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否则,少算一天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时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规定有所不同,企业应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2、医疗期满后,并不是马上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也必须给他安排新的工作,只有在不能从事新工作时,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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