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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注意事项之特殊工资支付篇
发表时间:2009-11-6 浏览次数:1714
    特殊情况下,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的,在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生活费)如何支付。对此,一般各地规定,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需要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双方可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生活费)的支付办法。因此,用人单位在设计劳动报酬条款时需要将这一问题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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