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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让其填写《入职告知书》
发表时间:2013-2-13 浏览次数:1155

    劳动者在求职或者入职时在法律上负有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竞业限制等情况的义务,同时也负有如实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鉴于劳动者的上述义务,也为了便于劳动者入职后的用工管理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我们在此建议用人单位的HR可以起草《劳动者入职信息告知书》,告知书的名称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要决定,告知书的主要核心内容就是劳动者自然信息、就业信息、学历信息和技能信息的书面固定。自然信息就是指劳动者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目前居住地、亲属关系等;就业信息就是指劳动者之前在何单位就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什么,因何原因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之前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就业信息是告知书的最核心内容。学历信息和技能信息比较容易理解,在此就不赘述。


    让劳动者填写上述信息并不仅仅在于让用人单位获知该信息,另一方面也是需要让劳动者承诺该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用人单位在告知书中可以明确记载劳动者陈述虚假信息的法律后果,例如可以将信息的真实性与录用条件相对应或与劳动合同无效相对应等等。(刘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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